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王诗茗)6月2日,辽宁省法院召开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文发布年辽宁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姜鹏飞发布年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据介绍,年全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件,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气候变化应对四个方面,其中刑事案件件、民事案件件、行政案件件、公益诉讼案件件。

在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方面,全省法院共审结滥伐林木犯罪案件件,非法狩猎犯罪案件件,非法采矿犯罪案件88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8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80件,盗伐林木犯罪案件78件。依法审结农业、林业、渔业、牧业承包合同案件件,海域使用权案件件,有效化解各类涉资源开发利用纠纷。依法审结涉土地行政案件30件,涉矿行政案件16件,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

在环境污染防治案件方面,全省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件,涉及被告人人,依法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跨域倾倒及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审结涉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纠纷69件,审结环保行政案件件,聚焦城市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海洋环境污染,推动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在生态保护案件方面,全省法院共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44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39件。成立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护航候鸟安全迁徙。大连长兴岛法院审理的斑海豹保护案,朝阳中院审理的姚某等12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在气候变化应对案件方面,妥善审理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盘锦中院审理的某软件公司与胡某某买卖合同权纠纷案,所涉比特币挖矿行为电力能源消耗巨大,系国家淘汰类的产业,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合同无效,彰显环境司法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鲜明态度。

另外,年省法院创新改革工作机制,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沈阳中院、大连中院、锦州古塔法院等与属地自然资源、文物保护等部门共建11个司法保护基地;朝阳县法院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探索生态环境损害保证金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全省法院涉环资刑事一审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的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46天,当庭宣判率%,零上诉,质效实现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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