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丁某利等组织
湖南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pf/a_5117687.html 近日,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丁某利等2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丁某利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被判处2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世纪80年代末,丁某利在瓦房店复州湾镇承包卤虫圈期间,笼络被告人丁某义等一批打手为其经营管理,随后又招募成员为其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势力团伙。 长期以来,以丁某利、丁某涛、丁某孔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故意 、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的身心创伤,给当地群众造成严重恐惧心理。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前 丁氏家族犯罪组织完全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符合刑法第条的规定,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大连开发区法院判决丁某利等2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 罪等。分别依法判处丁某利等3名主犯25年至17年有期徒刑。分别判处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组织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收益,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北斗新闻融媒体记者:谢东辰 北斗新闻融媒体编辑:解紫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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